韩国食品医药品安全处于2020年2月12日发布了关于《农产品有害物质残留调查要领》的部分修正案公告。韩国食品医药品安全处认为应当修正《农水产品质量管理法》的体系及不必要术语的定义和规定,扩大相关调查对象的范围,并对残留在国内农产品中的有害物质进行更加系统调查。
公告具体内容包括:1)修正了农产品有害物质残留调查执行主体,并扩大了调查对象。2)修正了不必要术语的定义和规定。3)修正了执行主体调整后的样本收集等工作程序。4)(试行日)本告示自公告之日起施行。
时间:2020.2.12
来源:韩国食品医药安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