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名为《传统医药知识的专利保护》的书中认为,传统医药知识应当通过补偿法则而不是知识产权来进行保护。这部作品对知识产权在保护传统医药知识中的适用性,特别是知识产权是否与促进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的目标相适应的问题进行了研究。
这部作品收录在《欧洲法律和经济学研究著作系列(European Studies in Law and Economics series)》当中,作者Petra Ebermann认为传统农业、手工艺品、民间文学和医药治疗方式等正吸引越来越多西方公司的兴趣。现实中有许多生物资源被盗用的案例,生物多样性在各个领域的研究和发展当中都有实质性的价值,目前的体系却有可能破坏将来对植物的补救措施。在责任补偿机制中,能提供适当赔偿的情况下才有可能允许使用某种资源。这种保护形式提供了一种有效的交易形式,因为它一方面承认了传统知识持有者的权益,另一方面来说也同时保护了这些知识后续使用者的利益。这种责任补偿机制需要建立一个超国家的集体权利组织来代表所有利益相关者、监视对传统知识的利用和各方所做的贡献。作者强调了发展中国家对自主研究和发展能力进行投资的重要性,如果他们想要从自己的生物多样性中受益,他们不应当限制自己成为这些原材料的出口商。作者认为应当就责任补偿机制对传统医药知识补偿的效果和影响做进一步研究。
来源:知识产权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