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菲律宾共和国政府关于中国驻菲律宾宿务总领事馆扩大领区范围的换文
(2005)部领字第78号
菲律宾共和国驻华大使馆: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向菲律宾共和国驻华大使馆致意,并谨建议扩大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宿务总领事馆领区。
扩大后的驻宿务总领事馆的领区为伊洛伊洛省、西内格罗省、保和省、宿务省、东内格罗省、锡基霍尔省、东萨马省、莱特省、北萨马省、西萨马省、南莱特省、巴西兰省、苏禄省、塔威塔威省、北三宝颜省、南三宝颜省、北阿古桑省、南阿古桑省、布基农省、卡米昆省、西米萨米斯省、东米萨米斯省、北苏里高省、南苏里高省、北达沃省、南达沃省、东达沃省、北哥打巴托省、南哥打巴托省、北拉瑙省、南拉瑙省、马京达瑙省和苏丹库达拉省。
此扩大领区建议如蒙贵馆代表菲律宾共和国政府复照确认,本照会和复照即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菲律宾共和国政府一项协议,并自大使馆复照之日起生效。
顺致最崇高的敬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印)
二○○五年三月八日于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