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马其顿共和国关于深化互利合作关系的联合声明
应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的邀请,马其顿共和国总统布兰科.茨尔文科夫斯基于2007年12月4日至9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事访问。两国元首在坦诚、友好的气氛中就进一步加强和深化中马各领域的互利合作及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深入交换意见,并达成广泛共识。 一、双方高度评价两国实现关系正常化以来双边关系发展取得的丰硕成果,强调中马传统友谊是两国人民共同创造的宝贵财富,是进一步发展两国关系的坚实基础。双方决定2008年举办一系列庆祝活动,纪念两国建交15周年。 二、双方认为,进一步深化两国友好关系和互利合作符合两国人民的共同愿望和根本利益。双方同意将继续根据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及其他公认的国际关系准则,推动中马关系在新时期不断迈向更高水平。 三、双方表示愿继续加强和充实包括两国高层在内的各级别对话,增进政府、议会、政党间的交往与合作,加深相互理解与信任,维护共同利益。 四、双方强调,经贸合作是发展两国关系的重点领域,愿意充分发挥两国政府职能部门及中马政府经贸混委会的宏观指导作用,继续本着平等互利、互惠双赢的原则积极支持双方企业增加往来,扩大合作,并为双方的贸易和投资创造条件,提供便利。 五、双方愿继续扩大在文教、体育、新闻、旅游、农业、卫生、军事等各领域的交流与合作,认真落实双方签署的各项合作协议,同时鼓励两国地方和民间团体扩大友好交往,增进两国人民的相互理解和友好感情。 六、马方重申坚定奉行一个中国政策,承认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马方确认不与台湾建立任何形式的官方关系或进行官方往来,反对台湾加入只有主权国家才能参加的国际组织,反对包括“入联公投”在内的任何形式的“台独”分裂活动,尊重和支持中国为实现国家统一所做的努力。 中方高度赞赏马方在台湾问题上的上述立场。 七、中方尊重马其顿的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尊重马其顿人民根据本国国情选择的发展道路,理解马希望其宪法国名在联合国系统内得到使用的强烈愿望,支持马为解决这一问题所做的积极努力。中方赞赏马其顿在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方面取得的成绩。中方尊重和理解马方为融入欧洲--大西洋一体化进程所做的努力,赞赏马方奉行睦邻友好政策,促进巴尔干地区的稳定与发展,积极推动区域合作。 八、双方表示尊重《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支持联合国在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促进各国共同发展、和平解决国际争端、解决人类所共同面临的问题方面发挥主导作用,主张加强联合国作用和安理会权威,尊重世界文明多样性和发展模式多样化。 双方愿继续加强在联合国及其他国际组织中的合作,及时就共同关心的问题进行沟通与磋商,共同推动建立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 九、马其顿共和国总统布兰科.茨尔文科夫斯基对中方给予的热情友好接待表示感谢,并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在方便的时候访问马其顿。胡锦涛主席对此表示感谢并愉快地接受了邀请。 本声明于2007年12月5日在北京签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马其顿共和国总统 胡锦涛 布兰科.茨尔文科夫斯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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