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几内亚比绍共和国政府关于中国派遣医疗队赴几内亚比绍工作的换文
中方去照
几内亚比绍共和国卫生部长
安东尼奥.塞里佛.恩巴洛先生阁下
阁下:
我谨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确认,我们双方经过友好商谈,达成协议如下:
将中、几比两国政府二○○○年六月十六日签订的关于中国派遣医疗队赴几内亚比绍工作的合作议定书的有效期延长两年,即自二○○二年六月十七日至二○○四年六月十六日。
以上如蒙复函确认,本函和阁下的复函即成为上述议定书的组成部分。
顺致崇高敬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几内亚比绍
共和国特命全权大使
高克祥
(签 字)
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于比绍
几比方复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几内亚比绍共和国
特命全权大使高克祥先生阁下
阁下:
我谨收到阁下来函,内容如下:
(内容同中方去照,略--编者)
我谨代表几内亚比绍共和国政府,并以本函确认同意上述来函内容,同意本函和阁下来函即成为中、几比两国政府问的一项协议。
顺致崇高敬意。
几内亚比绍共和国卫生部长
安东尼奥.塞里佛.恩巴洛
(签 字)
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于比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