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与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能源和矿产部能源十年(2001-2011年)合作谅解备忘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和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能源和矿产部(以下简称“双方”),
考虑到中国和委内瑞拉人民之间的友好关系和在能源领域中业已建立的良好关系的发展;
考虑到能源合作必要的巩固和发展;
考虑到实现能源工业的共同发展需要两国的合作;
决定遵照各自立法程序签署本谅解备忘录,条款如下:
一、委内瑞拉政府鼓励通过各种合作方式,由中国石油公司参与有关研究,以参与对委内瑞拉境内石油资源的勘探投资。中国政府鼓励中国石油公司参与对委内瑞拉石油资源的勘探。
二、委内瑞拉政府推动中国石油公司参股并担任作业者参与开发油气资源。中国政府鼓励中国石油公司参与对委内瑞拉油气资源开发进行投资和作业。
三、双方推动两国的石油公司继续进行已有的合作项目,并共同扩大合作。两国将就签署开发ZUMANO油田协议尽早进行商谈。
四、双方鼓励两国石油公司合作开展奥里乳化油项目,积极推进两国石油公司尽快达成协议,并开始实施。
五、双方积极推进两国企业开展石油天然气领域中的全面合作,中国政府积极鼓励中国石油公司参与委内瑞拉的石油工程技术服务,如地震勘探、钻井、修井等油田技术服务,地面工程建设以及石油物资出口等服务。
六、双方同意积极推进探讨两国企业在煤炭、电力和新能源等领域的合作。
本谅解备忘录于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在北京签署,分别用中文和西班牙文两种文字写成,每种文本一式两份,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 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代表 能源和矿产部代表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 外 交 部 长
曾 培 炎 路易斯.阿方索.达维拉.加西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