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墨西哥合众国公共教育部关于签署《中墨学历学位互认协议》工作的谅解备忘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墨西哥合众国政府非常重视两国在教育领域的合作与交流。近年来,两国高层教育领导人互访不断,有力地推动了教育合作与交流的迅速发展,开展了包括学生交换、教师交换、合作建立孔子学院等一系列项目。
认识到相互承认学历、学位证书将有利于进一步促进两国学生的交流,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墨西哥合众国公共教育部(以下简称“双方”)愿意在平等互利的条件下,以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墨西哥合众国政府关于相互承认学历、学位证书的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为最终目标达成以下谅解:
一、双方承诺于近期互派专家组,对对方国家的学历学位体系进行细致考察,向本国政府提供考察报告,提出相互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框架。
二、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双方将对已交换协议草案的内容进行修订并达成一致。
此谅解备忘录于二○○六年五月十九日在中墨两国常设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召开之际在墨西哥城签署,一式两份,用中、西文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 墨西哥合众国
教育部代表 公共教育部代表
李肇星 埃内斯托.德尔贝斯.包蒂斯塔
(签 字) (签 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