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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秘鲁共和国关于深化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

应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邀请,秘鲁共和国总统佩德罗.巴勃罗.库琴斯基于2016年9月12日至16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事访问。
一、访问期间,两国元首一致认为,中秘关系重要且内涵丰富,并就推进双边关系,深化务实合作及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交换意见。双方对访问成果表示满意,并一致认为,此访对于进一步深化双边关系、扩大各领域合作具有里程碑意义。
二、双方一致认为,2013年中秘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以来,两国政治互信不断深化,各领域合作成果丰硕,传统友好更加牢固,增进了两国人民的福祉。双方对此感到满意。
三、中方赞赏秘鲁政府保持国家稳定、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融合的努力,支持秘鲁在建国200周年之际成为现代、公正、和平、团结的国家,支持秘鲁在国际和地区事务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四、双方将保持高层交往,加强两国政府部门、立法机关、地方等交流,深化两国政治互信。
五、双方愿加强产能与投资合作,继续推进能源、矿业、基础设施、金融、通信领域合作,探讨石化、冶金、高技术等领域合作,共同提高各自经济竞争力,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
六、双方愿加强发展战略对接,深化相关领域务实合作,用好两国经济合作战略对话、经贸混合委员会等合作机制,加强政策沟通及经贸投资合作的谋划和协调。
双方将继续实施好中秘自由贸易协定,挖掘贸易潜力,优化贸易结构,推动贸易和投资便利化,促进双边贸易持续、稳定、平衡增长。
七、双方愿在2015年5月签署的《关于联合开展两洋铁路项目可行性基础研究的谅解备忘录》框架内,共同研究两洋铁路项目可行性,提高拉美地区同世界其他地区,尤其是亚太地区的互联互通水平。
八、双方将共同办好中秘建交45周年系列庆祝活动,并以此为契机,不断扩大双方文化、教育、科技、卫生、救灾、体育等人文领域交流与合作,进一步增进两国人民传统友谊。
九、中秘都是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双方愿进一步加强文明交流互鉴,积极推进在对方国家设立文化中心,并继续共同办好2016中拉文化交流年相关活动。
十、双方同意深化司法领域合作,执行好《中秘引渡条约》和《中秘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中方对两国司法、打击腐败和跨国犯罪等领域合作表示满意。
十一、中方赞赏秘方为不断提高两国人员往来便利化水平所做出的努力。秘方强调,单方面宣布的有关举措有助于促进两国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双方将继续共同努力,进一步提高两国人员往来便利化水平。
十二、双方对《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21次缔约方大会通过《巴黎协定》表示欢迎,希望协定尽快生效。为继续推进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有关行动,双方重申落实2020年气候变化资金、加强能力建设和技术转让方面的承诺对发展中国家的重要性。
十三、双方均致力于推动世界多极化和国际关系民主化,将根据《巴黎协定》《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等国际承诺,在联合国改革、国际和平与安全、人权、全球经济治理、气候变化、可持续发展等重大国际议题上加强协调与配合,共同促进和维护发展中国家权益。
十四、双方重申尊重《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特别是尊重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秘方重申坚定奉行一个中国原则,承认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反对任何形式的“台独”。
十五、关于南海问题,秘方希望直接当事方通过对话和谈判和平解决有关争议。
十六、双方一致同意深化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中拉全面合作伙伴关系,不断推动中拉整体合作。双方愿继续共同推进中国-拉共体论坛建设,促进中国同太平洋联盟等拉美次区域组织合作,共同构建全面均衡的中拉合作网络。
十七、双方愿秉持亚太伙伴关系精神,继续在亚太经合组织框架内加强合作,推动贸易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积极推进亚太自贸区进程,加强地区互联互通。双方对围绕2016年亚太经合组织主题“高质量增长和人类发展”,以及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和高质量增长、完善区域粮食市场、推动亚太中小微企业现代化、促进人力资本开发等重点议题的合作进展表示满意,这有利于促进地区共同发展、繁荣和进步。中方重申支持秘鲁主办亚太经合组织第二十四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愿为秘方办会提供协助,推动会议取得成功。
十八、双方强调,东亚-拉美合作论坛作为两地区间对话、合作和相互理解的多边组织具有特殊重要性。双方将指示其代表与其他成员国一道,为2019年论坛成立20周年制定新的行动计划。
十九、秘鲁政府热烈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于2016年11月出席在秘举行的亚太经合组织第二十四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并对秘进行国事访问。
二十、双方对签署涉及文化、广播电视等领域的合作文件感到满意。
二十一、库琴斯基总统对习近平主席、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在访问期间给予他本人、代表团和随访企业家的热情接待表示感谢。

2016年9月13日于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