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食品医药品安全处于2019年4月26日发布了《食品标准与法规》的部分修正案公告。为了向国民提供食品安全保障,有必要修改食品中放射性物质碘和铯的含量标准并新设农药残留许可标准与检验方法。
公告具体内容包括:1)修订放射能管理对象食品的许可标准,a.有必要加强放射性碘与铯的安全性管理;b.修改碘含量标准和铯含量标准;c.修正辐射能许可标准,以便加强对国产食品与进口食品的安全化管理。2)新设及修正农产品中农药残留的许可标准,a.参照《农药管理法》中新登记的农药安全管理及进口农产品农药残留许可标准,修正《食品标准与法规》的相关内容;b. 新设并修正包含双胍辛醋酸盐在内的76种农药残留许可标准;c. 合理新设及修正农产品的农药残留标准,为国民提供更加安全优质的食品质量。3)设立一般检验方法,a. 根据新设的农药残留许可标准,制定相关检验方法;b. 新设关于喹氧灵等4种农产品的检验方法;c.通过设立科学的食品检验方法为国民提供更为安全的食品。
时间:2019.4.26
来源:韩国食品医药安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