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待议稿上显示,巴氏奶标准初稿的起草单位是蒙牛乳业集团,生鲜乳标准由伊利集团起草,酸奶标准则由光明集团起草。”2011年11月28日,《人民日报》刊登了一篇题为《谁在制订食品安全标准--专家讲述乳品新国标出台过程》的报道,曝出乳品新国标是由企业起草的内幕。再一次引发了从去年6月1号起,对由卫生部批准公布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正式实施的又一个争论浪潮。该标准是2008年“三聚氰胺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对1986年颁布的乳品标准进行的一次重大修订,因此也被称为乳品新国标。然而,新国标从标准正式发布到实施,引发无数争论。
每次争议的焦点几乎都集中在生乳群落数以及生乳蛋白质含量两个重要指标上:2009年,一场卫生部组织的十几名专家参与的小范围讨论会上,专家们对生鲜乳食品安全国标中关键指标达成一致意见:每克生乳菌落不超过50万个、每百克生乳蛋白质不低于2.95克。就在这份送审稿提交半年后,2010年3月正式发布的生鲜乳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生鲜乳中这两项核心数据分别变为“200万和2.8克”。 而这一蛋白质指标,甚至比1986年定的2.95克的标准还要低。究竟谁该为关键指标的降低“买单”,在《人民日报》文章发表后,大众普遍将目光投向了起草新国标的企业,更确切的说是大企业。
抛开企业是否对新标准起决定或者重大主导作用先不谈,对于企业,特别是本领域领头的行业参与国家标准的制定过程的乳品新国标并非是个案。各个行业都有相应标准技术委员会负责组织监督国标、行标起草,有实力的企业都可以提出、参与标准起草,但标准技术委员会的会员单位优先,主要看单位在行业里的影响,有无起草标准的能力,对起草标准的积极性等。
如果一个企业有足够的标准化方面的人才,且企业有自主产权的先进技术,可向国家质监部门或标准委申报TC/SC(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分技术委员会(SC)),待批准后,企业以该机构的名义提出、参与标准起草。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从2004年起就开始逐步建立面向社会、面向市场的开放型计划立项管理模式,鼓励企业参与国家标准制定工作,发挥企业的标准化积极性,以提高标准的适应性。
一流的企业卖标准,二流的企业卖品牌,三流的企业卖产品。近年来,越来越多企业意识到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的战略意义以及标准对企业形象提升的重要性--那就是标准可以有效地规避竞争,淘汰不符合标准的企业,提高竞争门槛,提升整个行业的产品质量。既然如此,为什么乳品新国标仍然被公众戏称为乳业巨头“下的蛋”呢?食品安全标准按一般的道理应该顺应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变得更严格才正常。如果食品安全标准需要企业说了算,那会使我国前期阶段的食品安全管理努力成为泡影,食品卫生安全的生产水平倒退。食品安全新标准不是提高而是降低,受益者很明显只有企业。
乳业安全新标准制定已被大企业挟持。人们有理由怀疑,在某种程度上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修改制定过程中存在着重大缺陷,那些看似完善的标准修改程序往往经不起推敲。据介绍,食品安全标准的出台,需要经历立项、确定立项计划、起草、初步审查、公开征求意见、审评、报批等环节。起草工作由包括协调小组和专家组的工作组来完成。协调小组由卫生部牵头,农业部、国家标准委、工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药局、疾控中心、轻工联合会,以及乳业协会和奶业协会的相关负责人参加。在卫生部提供的“乳品质量安全标准工作专家组成员名单”中包括了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3人,中国疾控中心工作人员16人,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大学、四川大学等学者5人,三元、蒙牛、伊利、光明、雅培、美赞臣、达能、湖南亚华等乳品企业代表9人。 为什么选择企业代表作为专家组成员?卫生部表示,标准的制订,必须具备尽可能广泛的代表性,而生产企业作为乳品安全的重要一环,理应被纳入其中。同时,尽管参与起草的专家组里有企业的代表,但是任务并没有落到某一个具体的企业身上,标准提交讨论都是全体的讨论,以保证标准在尽可能大的范围内获得认可。乳品标准的出台,可能和原始材料相差甚远,标准的最终确定,也是各部门协商一致的结果。而且,企业只参与到立项、起草两个环节,新国标被企业“绑架”根本无从谈起。
但是,如果说之前“乳品相关标准被大企业绑架”还有夸大成分的话,那么让乳品企业代表参与到标准制定过程中,就已然让公众看到国内乳品企业在这方面具备的趋势和潜能。在专家组中占据相应的席位,已经说明乳品企业的观点能够影响到标准的最终制定,这种影响可大可小、可强可弱,关键在于乳品企业如何行。国标确实是一个最低标准,只是一个“底线”,但是从中我们确实希望可以看到企业更多地担负起其应该有的社会责任。
相比于能够发声的乳品企业代表,需要与企业形成博弈的消费者却在标准的制定中完全失声。虽有其他专家把关起草标准,但缺乏消费者代表,公众不得不对标准的客观性和严厉性产生质疑。卫生部认为生产企业作为乳品安全的重要一环,具备尽可能广泛的代表性,问题是乳品企业会代表消费者的利益吗?要知道,消费者从来没有将自己的健康权益让渡给任何一家企业代表,甚至专家也不见得能代表消费者。如果相关部门不对乳品新国标“倒退”作出解释,不拿出行动督促中国乳企提高质量,消除消费者疑问,消费者恐怕只会用脚投票。只要经济条件允许就直奔洋奶粉而去。最后会造成多输的局面:企业自废武功、自伤信用,中国乳企把市场拱手让人,消费者经济负担增加。这只会坐实洋奶粉的定价话语权,让洋奶粉继续傲慢下去。
此外,最后标准中选用的每百克生乳蛋白质不低于“2.8g”是农业部提出来的最符合行业基础数据。这考虑到我国奶牛散养的国情,是“国情”下的安全标准 ,因为标准出来不能毁掉一个产业。
面对国标倒退的铁证,公众聆听主管部门的辩护词常常都会恍然,因为其和企业所说几无二致,除了否认,最爱挥舞的就是“国情牌”和“行业发展牌”。这两张牌的屡试不爽,照出了消费者权利在企业和主管部门那里可怜的地位。然而,消费者的利益永远不能用任何理由进行牺牲,但当我们说出这样一句貌似铿锵有力的话时,牺牲已经成为一个事实,消费者总是一边被口头尊重,一边面临刀俎。什么时候,中国的消费者才能真正具有力量?
相对于专家们的热情,公众在常规标准制订中则显得“冷淡”。目前,每项食品安全标准都要经过两个月公开征求意见。2010年卫生部公布202项标准制订修订计划。今年公布100多项标准的制订修订计划,但在征求意见阶段引起舆论关注的只有乳品新国标、速冻米面食品、添加剂标准等几项。若不是媒体报道,更多的食品安全标准在两个月的公开征求意见中成为“零回应”。隔行如隔山,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业属性导致很多普通人不能100%参与,而且即便是专业人员,也未必能完全注意网上的征求意见稿。
可以说,乳品新国标引起的争论这不是第一次,也不会是最后一次。在乳品新国标的制订过程中,究竟谁“绑架”了谁?又似成了“罗生门”:一方面乳企否认“绑架”说,另一方面负责乳品标准制订的公权部门也断不会承认自己被“绑架”或与乳企“合谋”。不过确定的是,消费者真被“绑架”了,确实损害其权益和健康。“每天一杯奶,喝死中国人”确是过于夸张,可是新国标确实给广大消费者原本摇摇欲坠的心新的沉重的一击,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迎来乳品消费的“暖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