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于7月结束了委员会两年期间的工作,达成了防止盗用和滥用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民间文艺的国际法律文件。土著居民和当地社区持有这些知识中的很大一部分,并要求对其进行保护,防止滥用和未经许可的使用。
知识产权观察(IP Watch)对参加WIPO政府间委员会(IGC)于7月召开的会议的不同土著群体就知识产权、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进行了采访。IGC致力于对遗传资源(GR)、传统知识(TK)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TCEs of folklore)进行保护,使其免遭以商业利益为主的滥用,所保护的还包括用于研究或者使用了很长时间并被认为属于公有领域一部分的知识。土著居民团体认为公有领域的概念基本上是同知识产权的概念同时产生的,他们的特有知识已经在未经他们同意的情况下被归入到了这个领域。
代表Tulalip部落的政策分析师Preston Hardison、土著和岛民研究行动基金会(澳大利亚)的Jim Walker和南美洲印第安委员会的Ronald Barners回答了关于保护传统知识、公有领域以及什么结果对于IGC来说是最适宜的等问题。
Preston Hardison表示,他所工作的部落拥有4600人,但是仅生活在6平方英里的土地上。他们已经失去了近90%的土地,目前生活在一个被外来人口保卫着的海域中,生活的领地已经四分五裂。并且这些领地正在经历污染、割裂和城市化,气候变化导致许多物种从其领地上消失,取而代之的是外来入侵物种。IGC的整个讨论始于生物剽窃问题以及如何保护传统知识免遭专利化。然而这个问题在知识产权体系中在于保护传统知识免遭专利化的最好途径是通过公有领域来进行保护,因为这是一种现有技术。但是他们很快发现这种防守的方式是无法帮助他们的,因为专利问题只是一个暂时的垄断问题,然而将这些知识投入到公有领域的解决办法会使他们永远失去对这些知识的控制。当这些知识成为发现自然资源的途径时又会产生新的问题,因此人们通过传统知识来发现文化遗传的价值,但是这些资源本身可能并不受保护。主要问题不在于垄断,而是找出他们的药用植物有哪些价值,并对所找出的每一点价值进行利用。
Ronald Barners则认为,当他们谈论保护时,是想要受到免遭侵犯的保护,使传统知识持有者能控制这些保护行动,也使这些持有者的自决权得到承认和尊重。想要使用这些知识的人应当进行登记,并让他们知道他们是如何获并使用这些知识的。如果这项知识是神圣的,或许他们会不想对其进行开发。
殖民者将传统知识带入了公有领域
Preston Hardison认为,与知识相伴是相应的管理义务,当人们获取某项知识后,人们并不能随意地用它来做自己想做的事,无论这项知识涉及到什么,人们都有义务让它与其精神相符。这是公有领域的一个实际问题。部落在过去总与他人分享自己的知识,但是所分享的人都是具有相似意见和观念并理解这些义务的。如今他们若想分享自己的知识,将面临的问题在于公有领域会排除掉他们所有的权利。这破坏了与知识相伴的相应义务。有些土著居民的知识已经进入到公有领域很长一段时间并能随意获取,但是他们从未同意这么做。他们并未寻求金钱的补偿,而是在寻求对其有权控制知识获取的认可。他们已经持有了自己的知识数千年,为何被殖民以后对知识的持有和进行保护的权利就要受到限制呢?
IGC的最佳结果,从公有领域中脱离出来
Preston Hardison表示,IGC的结果之一是关于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各种传统知识都能得到永久的保护。有些部落和土著居民会对创新和创造力感兴趣,但有些去不会。对于那些想要进行创新的,他不希望这些结果成为公有领域的一部分。在今天的世界体系中,几乎没有能全面对待这些知识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法律的例子,仅有的便是知识产权法。存在的问题在于如果他们曾经用任何方式同局外人分享过知识,当他们再次进行分享时,应当属于知识产权制度。但是他们从不曾有过机会对此进行谈判。他们并未得到《伯尔尼公约》或者其他WIPO公约的尊重。他们从未将自己的知识放入公有领域,这样的结果是殖民者造成的。
共同的思路,但难以实现的共同立场
Jim Walker表示,对于如何想要实现的结果,不同的人可能有不同的观点,在不同的国家里情况可能完全不同。有些问题比别的更容易,部分原因在于财政支持。土著群体通常仅能获得最小量的支持。现在的情况要稍微好些,因为在土著居民发展、研究和信息中心(DoCip)的协调下,他们已经有了材料的译文,但是仍然很难进行跨文化的交流。准备这些回忆是非常困难的,通常会没有足够的时间和资源去咨询每一个人而得到一个统一的意见。有些土著居民愿意投入更多的资金并更愿意进行合作,而有些人则拒绝投资,他们要保留自己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