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墨西哥合众国联合新闻公报
一、应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邀请,墨西哥合众国总统费利佩.卡尔德龙.伊诺霍萨于2008年7月9日至12日对中国进行了国事访问。
二、访问期间,胡锦涛主席与卡尔德龙总统举行了会谈,吴邦国委员长和温家宝总理分别会见了墨西哥总统。两国领导人在亲切友好的气氛中就两国关系和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深入交换了意见,达成了广泛共识。
三、两国元首一致认为,近年来两国战略伙伴关系全面深入发展,互利友好合作富有成果。两国元首一致同意两国建立战略对话机制,以进一步加强两国在双边及多边重大问题上的战略互信和战略合作。
四、墨西哥总统重申墨西哥政府奉行一个中国原则,视其为双边关系的基石,尊重和支持中国政府有关台湾问题的立场。同时,重申墨西哥政府关于西藏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西藏事务是中国内政的立场。中方对墨方立场表示赞赏。
五、两国元首对中墨政府间两国常设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今天在北京成功召开表示祝贺,一致赞同进一步完善和加强两国常设委员会机制。
六、双方对近年来两国经贸合作取得积极进展感到满意。双方重申,进一步确定和落实在基础设施建设、交通、通信、能源、矿业、农业、渔业、环境保护、海关等领域的合作行动,鼓励和促进两国相互投资,推动两国经贸合作向更高水平发展。
七、两国元首表示将继续加强两国在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和医药、旅游、社会发展、预防灾害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进一步增进两国人民的相互了解和友谊。
八、两国元首一致同意继续加强两国在联合国及其他国际和地区组织框架内的紧密协作以进一步加强多边主义;巩固和维护发展中五国的团结,进一步协调立场,推动同八国集团开展平等、务实、富有成果的对话;继续就联合国改革、气候变化、南南合作、能源安全、粮食安全和人权等重大问题保持对话、沟通与协调。
九、卡尔德龙总统预祝中国成功举办2008年北京奥运会和2010年上海世博会,并确认墨将参加上海世博会。
十、中墨两国元首见证了以下双边协议的签署:《引渡条约》、《促进和相互保护投资协定》、《关于进出口猪肉检验检疫议定书》、《社会救助与社会福利的技术合作协议》、《2008-2010年社会发展合作计划》、《两国常设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纪要》。
十一、卡尔德龙总统对胡锦涛主席及中方领导人在其访华期间给予其本人及代表团的热情友好接待深表感谢,并邀请胡锦涛主席再次访问墨西哥,胡锦涛主席对此表示感谢。
二○○八年七月十一日于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