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墨西哥合众国政府关于墨西哥合众国驻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总领事馆领区扩大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换文
墨西哥合众国驻华大使馆: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向墨西哥合众国驻华大使馆致意并谨收到大使馆今年十月二十九日第425号照会,内容如下:
“墨西哥合众国驻华大使馆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致意,并谨代表本国政府确认,墨西哥合众国政府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达成谅解如下:
自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之日起,墨西哥合众国政府将其驻香港特别行政区总领事馆领区扩大至澳门特别行政区。
上述内容,如蒙外交部代表贵国政府复照确认,本照会和外交部的复照即构成两国政府之间的一项协议,并自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起生效。”
外交部谨代表中国政府确认,同意上述照会内容。
顺致最崇高的敬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印)
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九日于北京
编者注:墨方来文内容同中方复文,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