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食品医药品安全处于2019年4月2日发布公告,将提供保健品危害事故报告的食品安全情报院指定服务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
持续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使国民对食品安全问题愈加重视,为了向国民提供更准确的食品安全信息,并支援政府及产业支援做出更加有效的食品安全政策,2009年6月韩国设立了“食品安全情报院”。4月2日韩国食品医药安全处公布,因指定接收由食品安全情报院提供的因保健品引起的危害性事故报告的指定服务期限已过,故延长其指定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
公告具体内容包括:1)将《保健食品法》第10条第1款及其实施细则第12条中的指定期限由“2018年12月31日”改成“2021年12月 31日”。2)附则,(试行日)本告示自公告之日起施行。
来源:韩国食品医药安全处
时间:201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