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最近的一次(2月22日)由日内瓦国际与发展问题研究所(IHEID)连同日内瓦艺术与历史博物馆所召开的一次会议中,学者们解决了关于以其自然形态对文化进行保存的问题,并以此来对抗全球化的所带来的风险。
学者们对于保护文化多样性的国际体制中关于传统知识和土著居民权利的保护形式的变化提出了批评。首先,许多学者都对《名古屋议定书》提出了严厉的批评。由一位与会者通过自己的切身体验,解释了该体制在保护土著社区权利方面的不足。这为与会者提供了一个讨论有关传统知识的概念定义以及当出现“文化观念的商业化”时这种保护的最终结果提供了机会。
关于《名古屋议定书》,法国国家科学研究中心(CNRS)高级研究员Sandrine Maljean-Dubois认为,其在获取遗传资源并公平和公正地分享其使用所产生的惠益方面是“不完整的和不公平的”,有许多论坛和文件在相同的议题上同《名古屋议定书》有重叠,但是组织之间又缺乏合作从而导致了混乱的和不令人满意的结果。意大利锡耶纳大学教授Riccardo Pavoni认为,《名古屋议定书》是一个包含矛盾的不稳定的条约,在贸易和知识产权议题面前是非常脆弱的。在遗传资源的专利性议题方面该议定书是绝对中立的。其关于遗传资源的主权原则只是允许一个国家对其遗传资源的勘探进行限制,但是不可能阻止一个公司在其本国或其他能获得专利保护的国家取得专利权的保护。他提出了一个应对这一难题的解决方案,即将披露遗传资源(或者相关传统知识)来源地作为授予专利的重要条件。《名古屋议定书》并未强制此项要求,特别是其第17条规定,此项要求仅是一个选择性条款。
《名古屋议定书》没有进步吗?
法国发展研究所研究员Geoffroy Filoche认为,《名古屋议定书》并没有比《生物多样性公约》(CBD)对传统知识提供更好地保护,他认为《名古屋议定书》并不是一次进步。
当许多与会者指出《名古屋议定书》的弱点时,有些专家是很支持该议定书的。但是也有许多专家认为《名古屋议定书》并不是完美的,在创造了将使用国和提供国连结起来的体制这一点上,将其看作是一种进步。从这一方面来看,《名古屋议定书》确实同以前的情况不同。
传统知识
在此次会议上,与会者还讨论了当前关于传统知识和相关概念的定义。Geoffroy Filoche将传统知识归入了“复合法律范畴”,他认为,这一概念的建构融合了不同的道德理由。IHEID教授Isabelle Schulte-Tenckhoff认为,在联合国组织的水平下,对于“土著”“当地社区”和“少数民族文化”等概念的处理已经存在一种混合状态,许多联合国实体和文件中的定义和其他许多组织之间并没有太大不同。
巴黎第八大学教授Genevièvre Koubi谴责了在高呼文化多样性过程中所谓的“商业漂移”,她认为,没有任何一个联合国组织会对文化本身进行保护,而只是对文化形式进行保护,任何联合国组织,包括WIPO在内,之所以会对传统知识议题进行处理,都是因为文化在经济方面的盛行,而多样性只有在市场环境中才有可能被理解。在现实中,文化所创造的产品是具有经济和贸易价值的。因此,文化只能作为一种发展战略被理解。